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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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行政职责

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主任职责

系主任主持本系教学、科研、行政、师资、学科及专业建设全面工作。

1.负责制订本系发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落实。

2.负责召集主持有关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招生工作、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人事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奖惩、经费使用、收入分配等方面工作议题的系党政联席会议。

3.负责教学、教育改革工作,主持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评估(认证)等工作。审查专业申报计划、课程安排计划与教师授课安排计划,检查教学进程,指导教学管理、考核教学质量。

4.负责本系每学期的开课安排,组织教学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研究确定各课程任课教师人选,确保新学期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督查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定期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

5.召集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会同任课教师认真负责地选订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并负责审核本系各门课程教师使用的教材。做好本系教学文件、试卷、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和保存与教学、管理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6.根据学院实践教学体系的总体框架、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做好本系新生入学教育、学生教育见习与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与管理等实践教学工作。负责本系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7.指导并支持本系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技能比赛、创新创业比赛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根据国家、省市和学院有关要求,积极组织举办和参加各类各层次的专业比赛及课外学术文化活动。

8.负责本系学术及教研、科研工作。制订教研、科研计划,组织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审查、评议、推荐教师职称资格的申报。负责组织教师的推优评先与表彰、奖励等评议和上报工作。

9.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和教职工的考核工作。主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根据规定安排教师进修、培训,申请师资引进。负责组织对新进教师、年轻教师的培养工作。

10.拟定本系招生计划,并配合招生就业处组织做好招生宣传、院考、招录等系列工作。和系党总支书记共同负责校企合作的考察、签约和实施、评估等工作。

11.负责本系教学、行政、实验(实训)室建设、教学设备、办公用品、教学资源建设、教师培训等年度经费的预算及开支审核。

12.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配合党、团组织做好教师、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大学生征兵等工作,共同抓好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安全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学副主任职责

1.协助系主任抓好教学、教研、科研等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负责制订有关教学、教研、科研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教学文件,参与制订本系年度工作计划、教学和科研工作计划。 

2.负责专业调整和申报、建设工作。组织教研室做好专业申报、重点专业建设工作,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及开课计划管理工作。拟定专业的课程计划、教改计划和实施计划。确定教师课程安排和外聘教师人选。

3.负责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组织教研室做好优质课程和重点课程的建设申报工作;制定教材建设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师资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本系教学人员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本系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负责本系教师请假、调课申请的审批管理和教师工作量核实上报等工作

5.组织各教学环节工作的实施。分配、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查各个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狠抓教风、学风和考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师业务能力和课程质量要求分配调整教师教学工作。

6.重点组织制定并落实好实践教学的实验、实训、实习计划。检查实训、实习准备工作、毕业设计准备工作,对即将进入校外实训、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学生进行动员。

7.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室、实训室建设规划,组织对新建实验室、实训室项目的论证、预算和实施、验工,检查实验、实训课教学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8.抓好教研、教改和教学辅导工作,交流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主持开展教研、科研活动,组织教研、科研成果申报,总吉教研、科研经验,并提出奖励意见。

9.抓好技能竞赛、考核和考试管理,负责考试组织动员、命题审核、阅卷评分及成绩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各项教学技能竞赛和知识竞赛及专业技能考核的组织开展。负责严格竞赛、考试和考核纪律,稳定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10.负责系日常教务管理工作,领导系教学秘书工作,指导研室主任工作,检查、督促其履行职责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教务管理工作水平,积极做好教务工作。组织教学资源库建设,负责系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系主任安排的其他有关具体工作。当系主任外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副主任代理系主任履行负责全面工作的职责。

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教研室主任在学校和部门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1.关心、组织、领导、团结本研室全体教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同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落实本教研室学年学期工作的各项计划,合理安排学期教学、科研等任务,并完成学期各项工作总结。

3.组织制定并执行本教研室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等教学文件及教研室的规章制度;根据教材管理规定预选推荐教材和开发编写校本教材。

4.指导、督促本教研室教师依法执教,防止和杜绝教学事故;组织开展本教研室的教学常规检查并做好各项教学资料的检查、整理、归档。

5.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积极开展职教化、专业化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6.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按照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的要求,做好期中、期末考试和补考、总补考的相关工作。

7.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按照专业(学科)和课程特点,结合现有办学条件和师资实力,制订教科研计划并组织开展教科研活动。

8.根据学校和部门关于青年教师的培养制度,负责制定并落实教师培养计划;根据教研室教学需要,向部门提出引进新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本教研室教师考勤、纪律、进修、聘任、奖惩等事项的初步审核,履行督察职责,并向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10.负责带领专业负责人、带头人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及课程建设工作。

11.负责带领专业负责人做好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及建设工作。

12.负责教研室安全、卫生、设备保管和档案建设等教研室内部事务。

13.负责本教研室专业的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工学结合及创新创业等具体工作。

14.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完成学校和部门布置的其他任务。

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制度

教研室(教学研究室的简称)是按专业或学科(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是直接组织和管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构建并围绕其进行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基层单位。教研室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对执行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开展科学研究,培养教师队伍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教研室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教研室的设置

(一)教研室按专业或学科(课程)设置,向学校申报设置教研室时,应说明全称、成员构成及其姓名、职称、设立专业和开设课程、设立原因与条件等。

(二)每一教研室人数(含教学人员与教辅人员)应努力争取不少于3人(特殊学科教研室除外),其中应有副教授及相应职称以上的人员,特殊情况下如新建专业必须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三)教研室设立后应保持其机构、名称、人员等相对稳定。教研室遇撤消、合并、调整及改变名称与性质等异动情况时,必须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四)各教研室设主任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主任1人。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五)为方便教学、科研工作,在人数或课程门数较多的教研室内,可按关系临近的课程分设课程教学小组或建立课程教学团队。

二、教研室的领导关系及教研室主任人选条件

(一)教研室的领导关系

教研室实行系主任领导下的室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室主任在教务处指导、系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室专业的建设、教学、科研和教师培养等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人选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崇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处事公道。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业务基础扎实,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的教学科研经验。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与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强,认真负责敢担当。

4.善于与人共事,有较强的团结合作意识与能力。

(三)教研室主任任期三年,届满可连任。

三、教研室基本工作任务

教研室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根据学院和系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师资建设、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和校企合作、开放办学、招生就业等项工作的要求和本室工作目标开展活动,基本任务是:

(一)思想政治教育

1.组织本室人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形势与政策的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政策和思想水平。

2.对本室人员进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专业、热爱学院、热爱学生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师德教育。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文化育人活动,并结合本室教学工作任务与特点,配合院、系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3.配合院、系党政部门,做好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成员的积极性、自觉性,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关心本室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形成求和谐、善团结、敢创新和勇竞争的战斗集体。

(二)专业(学科)建设

1.组织本室人员学习研究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了解行业和企业发展的趋势,学习借鉴职业教育发展的创新理论和典型经验,提高自身的职业教育理论政策水平和职业素养能力。

2.学习贯彻“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现代学徒制、集团化办学”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理念和政策,开启、推进和深化校企合作,提高专业建设的质量水平。

3.深刻把握国际、国家产业、行业发展的趋势,跟踪研究党和国家关于产业、行业发展的政策,及时调研人才市场和社会需求,依据国家专业目录审慎调整、设置专业,建设有生命力的专业群。

4.积极宣传招生,加强专业教育,注重对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与指导,以“双创”思维和知识强化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职业精神和专业技能,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就业能力。

(三)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是教研室的主要工作和中心任务,必须在人力、物力上予以优先保证,做到精心安排,并切实加强管理。

1.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原则,积极主动地承担院、系交给的各项教学任务。

2.各项教学任务实行全过程责任制。负责编写与修订课程标准和选择、自编学科或课程教材等教学参考资料,制订教学计划、授课计划,开展备课授课、课余辅导、批改作业,制定考试、考查试卷及评分标准,组织各环节教学质量分析。

3.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组织本室人员互相说课听课评课,组织检查性听课、公开课观摩教学、试教以及必要的集体备课;组织教师开展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评议会、学生反馈座谈会、教学质量分析会、教学总结与经验交流活动。

4.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和内容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学研究的立项、实施与成果申报。积极进行职教化教学改革,不断创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探索实施具有现代化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实训模式。

5.开展课程建设。教研室在开展课程设置的研究和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分析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课程建设的研究活动。同时要抓好教材的基本建设,选用经多轮使用,证明效果好的教材,鼓励能反映我院特色的、水平的自编教材出版,要把好教材预定关,防止少、重、错、漏而贻误教学。

6.组织教师参加和指导学生各类国家级、省部级、专业行业协会和院级的各类专业技能比赛活动。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学院各种教学竞赛。

(四)科学研究工作

在确保教学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

1.根据院、系的科研工作规划、计划,结合本室实际,拟定并落实本室学科组或个人的具体科研课题、项目、内容、进度及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成员开展科研活动。

2.组织本室人员积极参加院、系内外的有关学术活动,开设学术讲座,做好学术交流工作。

3.组织科研讨论会、科研成果鉴定会和总结会。组织成员积极参加院、系科研报告会。

4.经常检查科研工作的进度与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科研情报工作,注意资料积累。

(五)师资建设工作

正确处理教学、科研和师资建设工作的关系,在保证教学、科研及院、系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妥善抓好本室师资建设工作。

1.根据院、系师资建设规划,制定本室师资建设计划。重点放在专业或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的培养及教师梯队、教学团队的建设上,特别注重加强对新入职教师、年轻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2.根据专业或学科(或课程)建设和本室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以及教师的实际,指导与协助教师拟定个人进修提高规划,做好定方向、定岗位、定任务,定时间、定措施、定要求的工作。

3.在教研室内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安排高职称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妥善落实青年教师和其他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

4.鼓励教师通过内培外训、下企业锻炼、考察学习、交流挂职等多渠道多途径提升职业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双师素质”比例,提高实训教学能力。

5.定期组织对本室人员的业务考察、考核和鉴定,加强业务档案的建设,为本室人员提职晋级、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向院、系提供依据和推荐意见。

(六)教研室建设工作

1.加强教研室工作作风建设,做到团结、求实、创新、高效。

2.加强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做到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奋发有为。

3.加强教研室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做到管理规范、科学、细致。

4.加强所属实训室、资料室和活动场所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5.注意收集、整理本室各项工作的文件(包括上级文件和本室的计划,总结等)、资料(包括教学、科研、师资有关的各种院内外、室内外形成的文字材料等)、做好归档、保存及利用工作。

四、教研室主要制度

(一)会议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周应召开一次教研室例会,会议可分行政工作会议、业务学习、政治学习及教学研究会议等,每次会议有会议记录。特殊情况下,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召开临时会议,解决具体问题。有详细记录的教研活动,每学期应不少于实际教学周数的半数。

(二)集体备课制度:凡属同年级、同课程、同教学要求、同教学进度的,凡属同学科或课程教学教材内容中的重点、难点的,凡属同课程教学所面对的教学对象存在问题的,一般应以室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集体备课。教学要求、进度相同的课程,尽可能采用教考分离、统一试卷和集体阅卷的考试制度。

(三)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对本室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1次,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12次,其他成员听课应不少于8次。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等活动,全室人员均应参加。听课后,应组织必要的评议或交流活动,并作好听课、评议记录。每学期至少组织本室教师集体听课观摩教学1次。

(四)青年教师试讲制度:对于初次担任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及开新课的青年教师,正式讲课前,应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写好讲稿经室主任审阅后试讲。室主任、指导教师及有关教师应听课评议并把好质量关。

(五)检查汇报制度:室主任除加强各项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外,每学期期末应组织全面性工作检查,有关成员应主动汇报工作。室主任应定期向系主任、分管副主任汇报本室工作,并接受院、系的检查和评估。

(六)业务考核制度:按照学院对各类人员考核的规定与要求,结合检查记录和工作总结,每学期进行一次业务考察,每学年进行一次学年总结考核,考核材料按规定和程序上报。

(七)工作总结与汇报制度:在每学期即将结束时,每位教师应总结自己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向教研室主任汇报;教研室主任应总结一学期的教研室工作,分别向教研室全体教师报告和向系主任汇报。

(八)学生反馈意见座谈会制度:每学召开一次任课专业班级学生代表座谈会(也可在统一安排下参加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学生对本室专业课程教学实训实习的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九)学术讲座及其他学术活动制度:各教研室每学期安排本室教师进行学术讲座不少于1次。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教师专业负责人和带头人每学年安排一次学术讲座,中级职称教师可适当安排一定的学术讲座。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备课交流会、课程培训会等活动的教师回校后应向教研室汇报学术活动及参会情况。

(十)考勤登记制度:参加业务学习、教学研究、政治学习、各级会议等活动均应登记出席情况,做好准确的考勤记录,作为平时考核的一项内容。

五、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教研室主任在学校和系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教研室专业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主任职权,享有应得待遇。

(一)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1.关心、组织、领导、团结本教研室全体教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同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落实本教研室学年学期教学工作的各项计划,合理安排学期教学、科研等任务,并完成学期各项工作总结。

3.组织制定并执行本教研室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等教学文件及教研室的规章制度;根据教材管理规定预选推荐教材和开发编写校本教材。

4.指导、督促本教研室教师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规和学校、本部门的教学规章制度,依法执教,防止和杜绝教学事故。组织开展本教研室的期初、期中和期末的教学常规检查并做好各项教学资料的检查、留存、整理、归档,接受院系的检查、监督。

5.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积极开展职教化、专业化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有院级重点专业建设和网络课程、在线课程课建设任务的教研室,必须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改革与创新。

6.组织教师做好考试的相关工作。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试(卷)题库,组织教师讨论拟定考试(考查)题目,确定评分标准;认真组织考试、阅卷、成绩统计与分析、报送、试卷装订、保存等各环节的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院系统一组织的期末监考;组织本教研室选修课考试监考和必修课的补考监考等工作。

7.组织教师积极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活动,了解和掌握专业或学科发展动向,按照专业或学科和课程特点,结合现有办学条件和师资实力,制订长短期教科研计划并定期检查教科研的执行情况,教科研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教师积极参与院系网页建设,按要求提供相关网页内容和有价值的信息。

8.根据学院和系关于新进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制度,负责制定并落实教师培养计划;根据教研室教学需要,向院系提出引进新教师、招聘兼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本教研室教师请假、调课、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攻读学位、申报课题、开设选修课、职务职称聘任、评优评奖等事项的初步审核,并向院系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本教研室教师按其岗位职责进行引导督察,并向院系提出奖惩意见。

10.带领专业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及课程体系构建、课程建设工作。

11.负责带领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做好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及建设工作。

12.负责教研室安全、卫生、设备保管和档案建设等教研室内部事务。

13.负责教研室专业的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工学结合及创新创业等具体工作。

14.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完成学校和部门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教研室主任权限

1.根据院、系下达的任务,有权安排本室教师的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检查专业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完成的情况。

2.根据教研室承担的专业建设、教学、科研任务,有权就本室的师资队伍建设向系领导提出建议。

3.有权对教师的职称评聘、专业带头人的培养、骨干教师的初选、教师外出进修、下企业锻炼、参加学术活动等向系领导提出具体意见与建议。

4.有权就教研室教师的调进与调出进行考核、讨论和提出具体建议。

5.根据院、系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情况,有权向院系提出对教师的奖惩意见。

6.外出开会或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应向教研室主任汇报学术信息,以便教研室主任向全室教师及时通报。

7.其他按规定应享有的职权。

(三)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给予教研室主任相应的岗位工作绩效津贴。

六、教研室日常工作制度

1.自觉遵守工作、作息时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

3.自觉参加院、系和教研室安排的集体活动或会议。

4.保持室内环境卫生,营造温馨和谐工作氛围。

5.整理、规范各类文档资料,科学建档,妥善保管。

6.爱护公物,珍惜使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7.真诚相待,彼此尊重,相互包容,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8.建章立制,依法管理,提高教学、研究工作水平。

9.主动交流、沟通,积极、认真配合,增强服务意识。

10.自信开放,积极开展对外学习交流,树立良好形象。

附一:教学研究活动内容参考

1.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

2.学习有关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教学理沦和职业教育思想、理念及教学改革创新的模式、做法。

3.研究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4.研讨教材内容,把握教材的重点和难点。

5.组织集体备课,交流教案,探讨改进教学方法、模式的新途径。

7.学生考查考试科目的出卷、成绩评定标准、考核方法改革的研究。

8.学生实训实习、课堂实践、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的研讨。

9.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动态分析及改善办法研究。

10.教学质量分析及提高、改进的应对之策的系列活动。

11.学生特长教育、素质教育专题研讨。

12.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专题研讨。

13.相关专业课程组间、课程组与辅导员间的联合教研活动。

14.外校教研活动先进经验的学习。

15.有计划地安排下企业、到基层参观、学习或调研。

16.组织参加各种层次、类型的学术或教科研活动。

17.开展第二课堂、社会大课堂的活动。

18.如何利用师资、设备对社会服务。

19.自编教材、讲义,特别是综合化、职业化、适用型教材。

20.学年教师论文、课题研究的交流活动。

21.研讨专业知识、能力结构体系及评价体系。

22.学科、课程现代化建设专题研讨。

23.推进、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的研究。

24.就业指导、创业辅导引领学生创业就业的研讨。

附二:教研室学期日常工作要点

一、期初教研室工作:

1.制定好本教研室的工作计划、授课计划、教研活动计划,并按时交系秘书室审核备案。

2.检查教师的授课计划及至少提前二周的授课教案。

3.落实补考学生的试卷阅看、登记、录入。

4.组织教师与任课班级的辅导员及学生取得联系。

5.做好开课前的准备工作。

二、期中教研室工作

1.加强期中教学检查、监督,做好期中考试前的课程教学、实训的辅导。

2.严格按学院出卷规定及时出好期中试卷并认真阅卷评分。

3.开好期中教学质量分析的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并作出基本评价,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

4.认真参加院、系级举办的期中教学质量分析。

5.落实整改措施。

6.下半学期教学、研究活动的调整。

三、期末教研室工作

1.按规定出好期末A、B二份试卷,组织任课教师流水阅卷,并将汇总的成绩按时上网。

2.督促教师及时完成期末各类教学资料上交。

3.教学用具及资料归还、退赔及整理。

4.提出假期及下学期工作计划草案报系秘书室。

5.安排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确定任课教师工作量报系秘书室。

6.期末总结评价工作。

7.其它期末结束工作。

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秘书室日常工作制度

1.自觉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因事、因病不能到岗的须及时向有关领导请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负责、迅速准确地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领导。限时要求办理的,应在时限内办理完毕。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超越职权擅自处理应由领导处理的问题。不得借领导的名义和工作之便,办私事、谋私利、搞特殊化。

4.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恪尽职守,精益求精,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自分管、承担工作。

5.工作严谨、有序、高效,严禁办公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因不尽责,造成较大失误或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妥善保管文件防止泄密、失密,不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允许查阅、借阅。

7.保管好各自所用电脑等贵重物品,谨防损坏、丢失,爱护公物节约资源,环保办公。

8.仪表整洁端庄,言行得体大方,待人接物热情诚恳,善于交流沟通,注重团结协作,提高服务师生效率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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