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党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实际向党组织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二、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突出对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院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落实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对重大问题或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院纪委报告。
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重点对物品采购、大额资金使用、教师职称评聘、师生员工评优评先、“奖助学贷”、贫困生资助以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防范廉洁风险,提高监督实效。
五、强化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发生在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六、认真受理处置师生员工的检举举报,对反映党员干部一般性问题的及时警示提醒;对反映较多、性质比较严重以及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及时向院纪委报告。
七、完成院纪委和系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