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人社局《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衡水市人社局《关于各招聘单位报送教学岗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教学岗位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按衡水市人社局《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衡水市人社局核准后,通过衡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svtc.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可通过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报名,具体要求及报名时间按衡水市人社局《招聘公告》要求办理。 报名网址: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报名入口”专栏(http://www.hehs.hrss.gov.cn/) 对填报信息特别是专业信息与我院专业方向要求不明确或有疑义的,报名人员需进一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确认。对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报名或考试资格。 报考我院的考生,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完成报名的考生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并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三)考试 1、笔试 我院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以上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类相关知识(包括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由学院确定。对在最低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在衡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校园公告”栏进行公布,请考生阅知后短信回复(13582682719)。 2、证件审核 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按衡水市人社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对在报名期间要求进一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但没有进行原件确认的,需一并进行原件审核。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 证件审核通过的人员需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采用试讲、答辩、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同)。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每场面试前,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按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按衡水市人社局《招聘公告》及有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182167802 13582682719 (孙老师) 邮箱:hszjrsc7802@163.com 2018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