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资格初审和笔试等环节,共有79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8月4日—6日(9:00-11:30、14:30-17:30),逾期视为本人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楼党委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时对应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研究生前置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辅导员岗位须提供2025年度加盖党关系所在地公章的证明原件。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须书面提供2025年7月由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7.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原则上都采用A4纸张打印。
四、资格复审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审核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考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递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选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