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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04-17 17:29  

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2023]8号)精神和“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的要求,我校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系实验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彻底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院要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组织形式

本年度检查分四个阶段:高校自查自纠阶段(20233-4月)、现场检查阶段(20235-6月)、整改阶段(20237-9月)和回头看阶段(202310-11月),该阶段专项检查以学院自查自纠为主,学校抽查为辅。

三、工作安排

1.各系结合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对本系所属实验室进行自查。

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666121

教务处

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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